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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北埔鄉公所疑遭人檢舉涉貪,檢方9日會同廉政署與新竹縣調查站等單位,至北埔鄉公所搜索。記者陳妍霖/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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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北埔鄉長姜良明與鄉公所多名職員,涉嫌以不舉發違法開發山坡地收廠商回扣、洩漏底標、圍標、及不實驗收等方式,圖利相關廠商,昨天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廖啟村清晨起持新竹地院核發搜索票,兵分13揮檢調廉等單位同步搜索,連同鄉長、鄉公所職員、廠商等,共帶回23名涉嫌人漏夜偵辦。

竹檢調查,姜良明雖然已婚,但他常與謝姓小三同住,在住處搜出70萬元現金,檢調懷疑,姜透過謝女作為「白手套」,涉嫌不法工程圍標等案件,現場查扣大批工程卷宗,檢調認為,姜良明指示上網公開招標的工程標案,可在開標前一天撤標,再指定廠商標案,涉嫌圖利。

檢方漏夜偵查後,裁定鄉長姜良明以50萬交保、限制住居;劉姓主祕20萬交保、限制住居;湯姓廠商40萬交保、限制住居;黃姓廠商黃15萬交保、限制住居;葉姓廠商10萬交保、湯姓販毒聲押;其餘人士請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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